建立农民大病救助长效机制势在必行
2018-02-05 18:17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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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权威报道,甘肃省临潭县王旗镇龙元山村族尼社的陈会平,年龄25岁,大学刚刚毕业不久,身患尿毒症。从2017年2月到8月住院4次,花掉将近十万元,让本来破败不堪的家庭跌入万丈深渊。

上天从来不曾同情这个家庭。2017年8月22号病情加重,他被紧急送至血液透析,期间感染严重,重症监护两次,花费巨大。目前透析治疗已经持续进行6个月,每个月的透析费用将近万元,生活面临中断的危机。目前,最好的治疗方法是换肾,为了挽救儿子的生命,55岁的父亲决定将自己的肾换给儿子。幸运的是父子配型成功,医院说年后就可以进行手术。可是四十多万的手术费用无从得来!父亲对医生说要捐掉自己身上所有的器官来换取儿子的生命。他的母亲患有精神病,家庭主要收入为2亩当归,最多能卖8000余元,仅仅够20天的透析费用!

现实是,每年中国农村有不少这样的大病贫困家庭,媒体时有报道。建立中国农民大病救助长效机制势在必行!

上天无情人有情!我们有社会主义制度无比的优越性,有党和政府的关爱,有社会大家庭的巨大温暖,有商业保险的助力,我们一定能够建立中国特色的农民大病救助机制。

首先,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合作医疗的投入,特别是大病保险的投入。必须明确告知农民,农民大病保险的金额,政府大病保险的金额,农民依法享有的大病保险的金额。

二、农民在缴纳合作医疗时,地方政府强行缴纳意外伤害补充保险。农民在缴纳苹果保险的后期,即即将领取苹果保险时,保险公司强行收取家庭财产保险!中央政府必须及早终结地方政府与保险公司的违规行为。政府应大力鼓励农民参加商业大病保险,农民参加大病保险的总额为每个家庭成员保险金额的总和,从而实现参保效益的最大化!

三、当前,脱贫攻坚正处于关键时刻。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必须进一步完善贫困户、特困户的医疗救助!预先支付医院一定的费用,以解危困家庭的燃眉之急。

四、政府必须制定每个县农民大病救助的标准与认定的制度体系、责任体系。

五、建立农民大病救助基金与义工制度。郭美美事件告诉我们,公正、廉洁、高效、法制、民主的慈善机构,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。农民大病救助基金必须采取零费用机制。即基金会的全部工作人员,无工资、无任何待遇,基金会无任何行政费用。其全部工作完全依靠遍布城乡的众多义工来高效完成。其领导机构可吸收包括政府机构、社会机构、企业家、社会名流、工人、农民及各界人士参加。

一个县假如有40万人,每人一年捐1元,有40万。每人捐10元,基金会就有400万。如果还有企业家、社会名流、在县域外工作的家乡人士的捐款,基金会的规模会更大。一个农民家庭,如果一家有四口人,每人捐10元,一家可捐40元。不是啥负担!关键是基金会如何使广大农民年年捐款!基金会的公信力、感召力、号召力、领导力非常关键!

有的县级慈善机构,依靠其强大的社会背景,要求公务员捐献工资总额多少,要求当地的企业,缴纳日生产总额的多少。严重背离了慈善的初衷!

六、政府应建立全国性的济危扶困体系。对那些长期从事慈善公益的人们,在其家庭需要帮助的时候,给予更多的关爱!

七、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,应拿出一部分预算外收入,支持那些资金不足的农民大病救助基金会!比如,政府的土地出让金、交警的罚款、人民法院没收的贪官非法所得......

综上所述,建立农民大病救助长效机制势在必行,刻不容缓!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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